海关总署近日发布《关于2019年关税调整方案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2号),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。 2019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为:(一)调整进口关税税率。(1)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;自2019年7月1日起,取消14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,同时缩小1项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。自《协议》实施之日起,除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,对原产于香港、澳门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。(二)出口关税税率。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,税率维持不变,取消94项出口暂定税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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